被告誹謗罪、公然侮辱(妨害名譽),高維志律師辯護勝訴─成功獲得不起訴

一、被害人提告主張:被告不實公開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之言論,涉犯誹謗罪嫌。
二、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,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,避免造成民眾之損害,且內容屬於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實,故被告並沒有任何散布於眾之意圖、或毀損被害人名譽的行為。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,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。
三、高律師十分擅長處理誹謗罪、公然侮辱罪(妨害名譽)案件,無論是幫客戶提告對方,或者幫被告的客戶辯護,都有成功的案例。如果您正面臨妨害名譽的問題,建議可以直接加line ID:lightkkao與高律師進一步聯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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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維志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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