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侶分手後被告恐嚇罪怎麼辦?成功爭取不起訴的案例解析
不滿前女友劈腿而傳訊息威脅告訴他人
律師即時協助,成功取得不起訴!
(下列案例皆已去識別化)
一、事實經過:
被告因不滿前女友與他人交往,在OO年O月O日傳送訊息恫嚇被害人,致被害人心生畏懼,而報警提告恐嚇罪。
二、經由高律師協助後,陪同被告前往警局做筆錄,高律師主張不能僅憑被害人自稱心生害怕就認定構成恐嚇罪,恐嚇內容必須具體明確,客觀上一般人都認為足以構成威脅才行。
最終檢察官同意高律師的辯護主張,未召開偵查庭,直接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。
三、高維志律師承辦過非常多情侶分手後被告的案件,這是眾多勝訴案例中的其中一例。
如果您剛收到警察通知要求您去做筆錄,建議一定要委託律師陪同。可以打電話給高律師0988679260、或者加LINE ID:lightkkao與高律師聯絡,就可以在最短時間解決。
●高律師提醒,如果能在做筆錄時就把對我方有利的事證、答辯策略都詳細記載筆錄上,後續就可以不用去地檢署開庭,拿到不起訴處分。